服务申请
一、医疗服务申请
为提高您接受的医疗服务的效率,使您接受合适的治疗,避免因过度医疗、误诊等而给您的健康带来损害,在接受下列医疗服务前请您务必致电24小时医疗服务中心(4006-808-201),根据我们的提示,告知有关信息,我们将向您提供建议、推荐合适的医疗机构:
- 住院
- 恶性肿瘤补充门诊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性治疗
- 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
- 心脏、肾脏、肝脏、肺脏、骨髓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 分娩或者剖腹产
- 境外紧急门诊或者住院医疗
- 门诊手术
未提前通知医疗服务中心的,您须额外自付相应全部治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的20%。
由于健康原因无法与医疗服务中心提前取得联系,您或者您的代表应当在您开始接受治疗后二十四小时内联系医疗服务中心。我们将对此予以审核。
您接受其他类型医疗的,也可与医疗服务中心联系,我们可同样为您提供建议、推荐合适的医疗机构。
二、援助服务申请
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为解决您或者您的家人面临的不便,避免对您的健康带来损害,您可致电24小时医疗服务中心(4006-808-201),提供我们要求的医学资料,经审核批准后,我们将调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和服务资源安排医疗转运、医疗运返等援助:
- 不幸遭受严重意外或者患严重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将导致身故或者严重终生伤害,且所就诊的医疗机构不能为您提供所需治疗;
- 境外旅行期间接受紧急医疗,健康状况已稳定可以安全返回境内;
- 不幸在境外身故的,需要将遗体或者骨灰运回。
- 对于您或者您的代表私自安排任何援助而产生的费用,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